身在职场的你,这些劳动权益你必须知道!
员工可以自动放弃社保?男性职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铁饭碗”?劳动权益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关于劳动权益的这些事情你真的了解吗?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对于正常参保的职工来说,社保(社会保险)就是“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职工不用操心,企业全部包办。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样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关于社保,以下几个问题要注意:
1.参加工作可不可以不缴社保,多拿工资?
这是不行的,不符合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有些单位和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放弃参保,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员工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单位和员工都面临着潜在的风险。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参加工作后是一定要参保的。
2.如果社保断缴了怎么办呢?
根据规定,因为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为个人办理补缴手续。
我们都知道社保缴纳累计满15年退休后才能领取养老金,那么如果已经缴纳满15年,还有必要继续缴纳吗?答案是,还是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参保缴费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另外,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养老待遇也就越高。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法律要求双方要及时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订呢?
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也可以在入职后签,但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了解劳动者是否符合招收条件,能否适应所从事的工作等。劳动者也可以考察了解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自己能否适应或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岗位及工作任务等。
关于试用期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试用期的时间有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在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压低劳动者的工资,甚至不给工资?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次,为维护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休或少休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一个难点问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往往都是弱势群体,多了解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保障自己的权利。
最后回到开篇的几个问题,你知道吗?现在小编就帮你回答了。
员工可以自动放弃社保?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出具的放弃参保的声明,无论是否自愿,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男性职工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这里的“职工”,不分男女,均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铁饭碗”?谣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促进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它并不是“终身制”,只是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为企业敬畏法律、坚守底线,重视劳动者权益,作为劳动者认真履行劳动者的义务,也要厘清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企业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员工的成长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只有相互协作,才能共赢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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